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日公布了。这是一份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央发布的重要决定,系统回顾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站在历史的节点上对当前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部署,试图通过农村改革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引入一个新的轨道,实现全面现代化的百年强国梦想。
30年来,中国经农村改革出发,走了一条先农村后城市的改革路线,中国大地的面貌焕然一新。但农村在经历过改革初期的辉煌后,一度陷入沉寂,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矛盾突出,从全局来看,正如三中全会所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在30年改革的基础上,把农村改革作为重要方面提出来,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更是为了解决中国现代化之路的一系列关键问题。作为中国最为庞大的身份和生存群体,农民之于中国,具有根本性的指标意义。农民的命运变迁,和这个民族的命运变迁须臾而不可分离,没有农民、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也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但这样一个庞大群体和广袤土地的现代化之路,是一条既生机勃勃又荆棘密布的路。因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
30年前,历史曾经选择农村改革作为中国改革的先导者,30年后,农村改革再次出发,是否能够成就中国改革的又一番事业,新的历史是最好的注脚。
一
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这与当前我国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密切相关的。30年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条件相对已经成熟。这就给了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这个世纪难题一个机会。把握住这一机会,我们就可能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避免现代化进程中的“跛脚化”陷阱,一变农村改革目前的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从而为中国改革增加又一个关键优势变量;把握不住这个机会,我们就有可能深陷贫富差距过大、社会冲突剧烈的发展泥潭,以至于社会不和谐因素普遍增多,整个发展态势被这个泥潭所拖累,且不可自拔。
那么,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对城乡二元结构进行攻坚,该怎样抓住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哪些方面的改革突破?
一是农业改革。《决定》对农业地位进行了全新描述: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从基础产业到战略产业,词汇一小变,意义一大变。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传统农业运行模式随着土地资源的紧张、人地矛盾的加剧,如果长期维持,不仅无法化解农村僧多粥少的固有矛盾,也难以产生农业科技更新换代的市场动力。因此,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有必要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经营从两个方向着手:农民合作和土地流转。农民合作主要是鼓励农民发展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加强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农民利益。土地流转主要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一方面也可以释放出一部分农业生产力,转移到其他行业中去。
二是土地改革。《决定》明确提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这一制度本身有一条红线,就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守不住这条红线,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就可能衍变成危机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中国的命根子。明确土地产权,尤其是给予农民长期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调动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热情,也能够让农民有效分享土地市场化的收益。
这些年来,由于城市化、城镇化发展迅猛,大量农村集体用地被转化为工业和商业用地,其间所产生的土地价格剪刀差大量被地方拿走,形成了土地财政,但同时也造成了失地农民的存在。这些失地农民一旦赔偿不合理,无法分享土地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又无法享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就很容易加剧社会矛盾。这些年来或大或小的农村土地冲突,已经很鲜明地展现了这一点。因此,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既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三是农村金融改革。《决定》将农村金融上升到了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这一地位。这一地位意味着农村金融布局将重新洗牌,农村金融将有可能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先声。
这其中有两个方面具有突破性意义。一方面是要求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是试图改变农村金融“虹吸”现象的措施。以往,农村存款容易贷款难,农村资金出现了经农村金融机构流向城市、支援城市建设的局面,而农村建设资金的缺口却缺乏相应金融支持,这种贫穷补贴富裕的倒挂被称之为“虹吸”。现在要求县域内金融机构为当地发展服务,实际上就是要解决本地农村发展的资金缺口问题。
另一个方面是发展农村金融形式的多样化。具体为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以及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这就给农村发展民间金融机构以极大空间,给一些应运而生的农村民间资金流动以合法化机会。发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给予民间金融一次发展的可能,对于目前中国的金融格局来说,几乎是一次开天辟地的改革。虽然这次主要是针对农村,但其对农村的重要性,以及对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大改革的试验意义,显然是不可估量的。
四是公共服务改革。我们曾经提出过“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农村”,但公共财政还不能等同于公共服务品,这其中不仅仅是财政资金投入的问题,还有人力、物力的投入乃至于诸多的关系到政策变迁的内容。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公共服务品的平等化十分重要。《决定》对农村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以及社会管理诸方面都进行了梳理,明显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试图补足农村公共事业不足的短板,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多年来,农村公共服务品严重短缺,大量的农民工外出打工,为城市改建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他们修好了城市的路,却没钱修农村的路,建好了城市的教学楼,他们的孩子却无法入读,公共财政在农村方面的投入虽有所增加,但还跟不上财政收入增加的水平,长期在低位徘徊。公共财政既是市民的财政,也是农民的财政,政府既是市民的政府,也是农民的政府,政府为所有公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品是天职,否则,政府的合法性就很容易遭遇挑战。
公共服务资源大举进入农村,这将是一项新的战天斗地的事业。当然,这个战天斗地不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为农民提供服务品,使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相应改善。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农民交粮纳税,但政权体系止于县级,更谈不上公共服务品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公共事业主要依靠农民自己主办,政府的服务品供给相对城市十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公共服务品不下县”。对于今天的农村来说,交粮纳税已经成为历史,这种公共服务品不下县也应当成为历史。
农村改革是多方面的,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难以一步化解所有难题。但这不是阻碍改革、延缓改革的理由。在当下城乡关系发生重要变化的时刻,及时对旧有政策进行梳理,及时出台新的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政策,搞活农村,搞富农村,实现农村发展的大突破是历史给予我们的一场建功立业的大好机遇。
二
建功立业从来都是激动人心的。但在今天中国改革步入深水区,遭遇传统发展观约束的时候,我们在农村的新改革必须全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入,不能再走一些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曾经走过的错路和老路。农村社会的相对落后给中国改革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能不能通过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全面落地,不仅解决农村的发展难题,也解决中国改革的持续推动力的问题?
3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村民率先实行“大包干”,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导火索,农村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但1984年改革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之后,城乡改革形成了分水岭,改革的主战场从农村转向了城市。这场改革推动力的转向,使得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都取得了巨大成就,让中国城市逐步跟上世界的步伐,但也蕴含了改革模式和发展模式与生俱来的各种矛盾。这种以传统发展观为导向的矛盾正在日益尖锐,促使我们必须将改革的主战场适时转向,为改革提供更加持久的动力和更为广阔的回旋余地。
这个转场由此变得十分关键,事关中国改革能不能闯过历史关口,能不能摆脱传统发展模式的窠臼,能不能形成新的改革局面。
这个转场就是再次把改革的重心倾斜到农村来。中国改革要想获得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前景,在城市改革空间日益逼仄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加大农村改革的力度,才能够打好中国改革的攻坚战,使改革不断向前走。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通过农村改革,富农强农,提高他们的购买力,拉动内需。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国的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正在面临严峻考验,必须及早进行经济转型,规避风险。农村的存在使得中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防范全球经济动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这个方式就是释放庞大的农村市场的潜力。
据农业部的统计,1978年至2007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其中,2007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是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因此,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改革主战场的转移,一方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大力提高农民收入,必然将有力支撑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并将为全球经济的止衰回稳做出积极的贡献。
从中国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只有启动农村的新一轮改革,才能完成市场经济体系轮廓的总体搭建,才能完成要素市场的商品化进程,才能完成以内需为主的经济体系的运转,才能实现城乡产业经营的大规模的整体互动。也就是说,中国市场经济体系不能置农村于外,也不能拉郎配式地粘和城市与农村,而必须通过农村改革,使之成为全面改革的新推动力,才能够以市场的方式迎接农村面貌的更迭,才能够真正建立现代意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对于中国改革而言,这是跃级而上的一步。虽然现在出现了一些困难的形势,但中国经济的基本态势并未发生转变,改革的向心力依然强有力地存在。因此,越是在这种困难的形势下,越需要改革与创新,越需要明确改革战略路线,通过改革与创新,通过改革新推动力的成长,不仅解决当前的难题,更可以奠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目标的坚实基础。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日公布了。这是一份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央发布的重要决定,系统回顾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站在历史的节点上对当前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部署,试图通过农村改革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引入一个新的轨道,实现全面现代化的百年强国梦想。
30年来,中国经农村改革出发,走了一条先农村后城市的改革路线,中国大地的面貌焕然一新。但农村在经历过改革初期的辉煌后,一度陷入沉寂,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矛盾突出,从全局来看,正如三中全会所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在30年改革的基础上,把农村改革作为重要方面提出来,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农村问题,更是为了解决中国现代化之路的一系列关键问题。作为中国最为庞大的身份和生存群体,农民之于中国,具有根本性的指标意义。农民的命运变迁,和这个民族的命运变迁须臾而不可分离,没有农民、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也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但这样一个庞大群体和广袤土地的现代化之路,是一条既生机勃勃又荆棘密布的路。因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
30年前,历史曾经选择农村改革作为中国改革的先导者,30年后,农村改革再次出发,是否能够成就中国改革的又一番事业,新的历史是最好的注脚。
一
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这与当前我国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密切相关的。30年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条件相对已经成熟。这就给了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这个世纪难题一个机会。把握住这一机会,我们就可能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避免现代化进程中的“跛脚化”陷阱,一变农村改革目前的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从而为中国改革增加又一个关键优势变量;把握不住这个机会,我们就有可能深陷贫富差距过大、社会冲突剧烈的发展泥潭,以至于社会不和谐因素普遍增多,整个发展态势被这个泥潭所拖累,且不可自拔。
那么,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对城乡二元结构进行攻坚,该怎样抓住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哪些方面的改革突破?
一是农业改革。《决定》对农业地位进行了全新描述: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从基础产业到战略产业,词汇一小变,意义一大变。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传统农业运行模式随着土地资源的紧张、人地矛盾的加剧,如果长期维持,不仅无法化解农村僧多粥少的固有矛盾,也难以产生农业科技更新换代的市场动力。因此,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有必要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经营从两个方向着手:农民合作和土地流转。农民合作主要是鼓励农民发展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加强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农民利益。土地流转主要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一方面也可以释放出一部分农业生产力,转移到其他行业中去。
二是土地改革。《决定》明确提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这一制度本身有一条红线,就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守不住这条红线,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就可能衍变成危机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中国的命根子。明确土地产权,尤其是给予农民长期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调动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热情,也能够让农民有效分享土地市场化的收益。
这些年来,由于城市化、城镇化发展迅猛,大量农村集体用地被转化为工业和商业用地,其间所产生的土地价格剪刀差大量被地方拿走,形成了土地财政,但同时也造成了失地农民的存在。这些失地农民一旦赔偿不合理,无法分享土地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又无法享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就很容易加剧社会矛盾。这些年来或大或小的农村土地冲突,已经很鲜明地展现了这一点。因此,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既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三是农村金融改革。《决定》将农村金融上升到了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这一地位。这一地位意味着农村金融布局将重新洗牌,农村金融将有可能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先声。
这其中有两个方面具有突破性意义。一方面是要求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是试图改变农村金融“虹吸”现象的措施。以往,农村存款容易贷款难,农村资金出现了经农村金融机构流向城市、支援城市建设的局面,而农村建设资金的缺口却缺乏相应金融支持,这种贫穷补贴富裕的倒挂被称之为“虹吸”。现在要求县域内金融机构为当地发展服务,实际上就是要解决本地农村发展的资金缺口问题。
另一个方面是发展农村金融形式的多样化。具体为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以及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这就给农村发展民间金融机构以极大空间,给一些应运而生的农村民间资金流动以合法化机会。发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给予民间金融一次发展的可能,对于目前中国的金融格局来说,几乎是一次开天辟地的改革。虽然这次主要是针对农村,但其对农村的重要性,以及对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大改革的试验意义,显然是不可估量的。
四是公共服务改革。我们曾经提出过“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农村”,但公共财政还不能等同于公共服务品,这其中不仅仅是财政资金投入的问题,还有人力、物力的投入乃至于诸多的关系到政策变迁的内容。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公共服务品的平等化十分重要。《决定》对农村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以及社会管理诸方面都进行了梳理,明显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试图补足农村公共事业不足的短板,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多年来,农村公共服务品严重短缺,大量的农民工外出打工,为城市改建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他们修好了城市的路,却没钱修农村的路,建好了城市的教学楼,他们的孩子却无法入读,公共财政在农村方面的投入虽有所增加,但还跟不上财政收入增加的水平,长期在低位徘徊。公共财政既是市民的财政,也是农民的财政,政府既是市民的政府,也是农民的政府,政府为所有公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品是天职,否则,政府的合法性就很容易遭遇挑战。
公共服务资源大举进入农村,这将是一项新的战天斗地的事业。当然,这个战天斗地不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为农民提供服务品,使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相应改善。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农民交粮纳税,但政权体系止于县级,更谈不上公共服务品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公共事业主要依靠农民自己主办,政府的服务品供给相对城市十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公共服务品不下县”。对于今天的农村来说,交粮纳税已经成为历史,这种公共服务品不下县也应当成为历史。
农村改革是多方面的,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难以一步化解所有难题。但这不是阻碍改革、延缓改革的理由。在当下城乡关系发生重要变化的时刻,及时对旧有政策进行梳理,及时出台新的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政策,搞活农村,搞富农村,实现农村发展的大突破是历史给予我们的一场建功立业的大好机遇。
二
建功立业从来都是激动人心的。但在今天中国改革步入深水区,遭遇传统发展观约束的时候,我们在农村的新改革必须全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入,不能再走一些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曾经走过的错路和老路。农村社会的相对落后给中国改革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能不能通过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全面落地,不仅解决农村的发展难题,也解决中国改革的持续推动力的问题?
3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村民率先实行“大包干”,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导火索,农村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但1984年改革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之后,城乡改革形成了分水岭,改革的主战场从农村转向了城市。这场改革推动力的转向,使得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都取得了巨大成就,让中国城市逐步跟上世界的步伐,但也蕴含了改革模式和发展模式与生俱来的各种矛盾。这种以传统发展观为导向的矛盾正在日益尖锐,促使我们必须将改革的主战场适时转向,为改革提供更加持久的动力和更为广阔的回旋余地。
这个转场由此变得十分关键,事关中国改革能不能闯过历史关口,能不能摆脱传统发展模式的窠臼,能不能形成新的改革局面。
这个转场就是再次把改革的重心倾斜到农村来。中国改革要想获得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前景,在城市改革空间日益逼仄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加大农村改革的力度,才能够打好中国改革的攻坚战,使改革不断向前走。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通过农村改革,富农强农,提高他们的购买力,拉动内需。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国的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正在面临严峻考验,必须及早进行经济转型,规避风险。农村的存在使得中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防范全球经济动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这个方式就是释放庞大的农村市场的潜力。
据农业部的统计,1978年至2007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其中,2007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是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因此,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改革主战场的转移,一方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大力提高农民收入,必然将有力支撑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并将为全球经济的止衰回稳做出积极的贡献。
从中国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只有启动农村的新一轮改革,才能完成市场经济体系轮廓的总体搭建,才能完成要素市场的商品化进程,才能完成以内需为主的经济体系的运转,才能实现城乡产业经营的大规模的整体互动。也就是说,中国市场经济体系不能置农村于外,也不能拉郎配式地粘和城市与农村,而必须通过农村改革,使之成为全面改革的新推动力,才能够以市场的方式迎接农村面貌的更迭,才能够真正建立现代意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对于中国改革而言,这是跃级而上的一步。虽然现在出现了一些困难的形势,但中国经济的基本态势并未发生转变,改革的向心力依然强有力地存在。因此,越是在这种困难的形势下,越需要改革与创新,越需要明确改革战略路线,通过改革与创新,通过改革新推动力的成长,不仅解决当前的难题,更可以奠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目标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