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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合作思想 |
| 日期:2005-9-7 10:44:56 来源: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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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思想的产生 信用合作思想,是人们对于经济生活中关于资金互助、货币借贷等融资现象的理性认识,及其所形成的观念。信用合作思想,来源于信用合作的实践。它是随着信用合作这种经济活动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的。它要接受实践的验证,同时又能够指导信用合作的实践。 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 上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于19世纪中叶在德国延生的。也就是说信用合作思想产生于德国,德国最早提介和发表信用合作主张,并新身参与信用合作活动的代表人物,主要有雷发巽、许尔志和哈斯等人。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经济、地理环境和个人经历的不同,他们每个人的信用合作主张也是不完全相同,最初的信用合作思想,实际上分为两大主流:一是雷发巽式,一是许尔志式。在这两大主流之间还存在着一种折衷的信用合作思想,即哈斯式。 信用合作思想的传播 信用合作思想在德国产生之后,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就受到了各国合作学者的重视,尤其是各国当时在德国学习、留学的一些学者,就先后纷纷将德国的信用合作思想,物别是农村信用合作思想介绍和带回本国去,并努力在国内宣传和倡导,大多都能受到本国政府的重视和推行。在这期间,信用合作思想又在意大利、日本、法国等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中国的信用合作思想发展 我国所流行的合作思想,主要是外国传来的,同时也夹进了自己所倡导的一些思想。在我国最早提倡和宣传信用合作思想的先驱人物主要有:于树德、薜先舟、董时近等人。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合作思想主要代表人有毛泽东、许涤新、孟用潜、薛暮桥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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